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前提是严控源头污染
2011年《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指出,仅依靠末端治理这种单一方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重金属污染问题。应注重“预防为主、防治源头、重视过程、末端治理"的综合防控理念,对导致长三角地区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源头实施强化控制。
1.严控工业“三废"源头污染
长三角地区工业生产中的“三废"排放是农用地土壤中重金属的主要污染来源。2018年《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发布后,三省一市分别提出了“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实施方案",要求市、县行政区范围内实际建成或正在建设、相对集中分布的地区,对水泥、平板玻璃、化工、焦化、钢铁5个行业领域重污染企业进行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①加快推进废气、废水净化处理新工艺以及固体废弃物回收再利用新工艺的开发与推广应用,减控工业“三废"排放的数量和浓度。
②加强工业“三废"污染排放管控,督促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污染排放国家标准,杜绝工业“三废"超标排放现象;及时完善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防治技术规范,为工业“三废"排放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③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开发环保型原材料,制定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推进工业企业对清洁能源、环保型原材料、清洁生产技术、先进生产工艺和设备的使用;全面整治尾矿、煤矸石、冶炼渣等固体废物的堆放场所,加强电子废物、废轮胎等工业废物的处理处置。
2.严控交通运输源头污染
①鼓励开展车用涂料、防腐材料、制动器、轮胎固化剂和促进剂等无污染新型材料的研发与应用推广,实现汽车制造过程中含重金属原材料的减量使用,降低汽车行驶过程中刹车磨损、轮胎老化磨损带来的重金属污染强度。②加快升级燃油品质,推广使用无铅汽油等清洁燃料;升级汽车尾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逐步开展汽车尾气净化装置的强制安装,降低汽车燃油与尾气排放带来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③研发汽车尾气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提高汽车尾气污染物的过滤、净化和防治能力。
3.严控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源头污染
农业生产应合理安排农药化肥施用的时间和次数,提高利用率、减少使用量;妥善处理好农药化肥的废弃包装物,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态有机肥。加强植物病虫害预警系统防治体系的研发和应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缓控释肥技术,做到农业施肥、用药有据可依。严格规范含重金属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减少畜禽粪便施用带来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鼓励农业生产者提高科学施肥、用药和环保的意识,规模化开展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技术培训。
在农膜使用方面,提高农业生产者对废旧农膜污染长远性和严重性的认识,提高废旧农膜回收意识和主动性。推广适期揭膜技术,运用农作物倒茬轮作制度,减少农膜使用量、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支持无污染可降解绿色生物地膜的研发和推广使用,实行不可降解农膜的减量使用,逐步消除农膜残留带来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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